为了贯彻落实茂名市委、市政府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师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茂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净化交通环境🏅,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此,我院将配合市委、市政府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对使用摩托车的师生👶🏿,要使其充分认识违章驾驶摩托车(含电动车)造成事故的多发性、危害性🩰🐇,自觉配合市委🚽、市政府对摩托车(含电动车)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组织人员对本系(部)使用摩托车(含电动车)的师生进行摸底调查🏍,并把使用摩托车的师生人群列为重点教育对象。
三⛔、沐鸣党委办公室负责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在全院范围内掀起摩托车整治工作高潮,倡议全院师生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四、沐鸣保卫科负责监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进行情况,组织清理沐鸣内的无牌无证车辆👩🏿🏭🐷,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现象💫。
五、请各部门于12月24日前将整治情况书面汇总后报告沐鸣保卫科✩,再由保卫科统一总结报市委督查室。
以上通知,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沐鸣党委办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