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2〕20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
新增专业检查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2〕24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转变政府职能,从事前的备案审批转向事后的监管和过程管理,加强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规范高职院校的新增专业建设和提升新增专业办学质量❌,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高职院校2013年新增专业。
二、检查方式
省教育厅委托广东省高职教育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个别访谈👧🏽、考察重要教学设施🤟🏽、查阅材料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全面了解新增专业情况,最后对新增专业形成专家组检查意见和结论⤴️。具体另行通知。
三✌🏿、检查结果
省教育厅根据专家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检查结论并公布。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新增专业检查情况将作为确定2013年度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不参加检查或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将取消该专业2013年度招生计划。
四、工作要求
各高职院校须高度重视本次新增专业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切实促进沐鸣新增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请于12月24日前将《新增专业检查联系人表》发至qibajiu@126.com💩。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
附件:新增专业检查联系人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20日
附件🔟:新增专业检查联系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