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3〕75号
关于开展201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14号)💇♀️、《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财〔2007〕156号)等文件🧚🏻♂️,经研究,拟开展201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重点院校建设项目😂。
1.申报范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沐鸣“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广东机电职业技术沐鸣✍️、广东工贸职业技术沐鸣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
2.资金用途:用于建设任务书中所明确的项目支出。
3.申报材料:“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任务书和《2013年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4.资金安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校方投入力度大、建设进度快、项目管理规范、预期成效好的,将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建设进度缓慢🧍♀️、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将暂停安排补助资金💻。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范围👵🏻:省属(含行业所属🧷,下同)公办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包括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中央和省财政未资助过的首批省级重点专业(含培育专业)和2012年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名额不限🦸🏼♀️,根据资金情况择优资助。
2.资金用途🐦:对获得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将作为省财政配套资金🐍🦔;对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将按省重点专业、实训基地有关文件要求用于相关项目建设。
3.申报材料🙇🏼♂️: 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应提交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和《2013年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其他项目,应提交《2013年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和建设情况报告(含沐鸣资助情况)。
4.资金安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审核沐鸣对项目的资金投入和建设情况,择优资助🎚。
(三)扶持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范围:欠发达地区公办高职院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关高职院校应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结合沐鸣“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规划、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申报建设一个服务面向广、实训基地共享程度高的实训基地。已获得2006-2012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不得再申报相关专业实训基地🍄,避免重复建设。每所沐鸣限报1个🌳🤾🏿♂️。
2.资金用途👎:按省级实训基地文件要求,用于资助项目建设🍜。
3.材料要求:《2013年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4.资金安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审核沐鸣对项目的资金投入和建设情况,择优资助🔜🐷。
二、评审程序
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我省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和专业领域💙,采取沐鸣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资助项目。
(一)沐鸣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高职院校须按申请项目要求👂🏿,于2013年6月14日前以正式办文方式将有关材料🚣🏽♀️✔️、申报联系人表一份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并将电子版发至qibaji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形式审查。
省教育厅高教处对各校申报材料对照申报范围🤳🏽、要求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交由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参照国家和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要求等制定评审方案,组织专家网络评审,视情况需要采取会议评审等其他评审方式🐩。
(四)立项资助👷🏻。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2013年工作重点和布局要求⛹️♀️🙅🏼,确定资助项目,并下达资助经费。
三、其他事宜
除重点院校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外,有关高职院校申报的项目须在沐鸣主页建立工作网站,将申报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印证材料等上网供专家评审用,提供上网路径。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莫辛燕🏐,电话🤵♀️🌚:(020)83170362。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查阅下载。
附件:附件1:201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申报联系人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