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推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拟在下半年开展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目标与发展定位,加强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以沐鸣自查为主🧘🏻🧙🏽♂️。我厅将在沐鸣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进校抽查。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管理检查。包括👁🗨👩👩👧👧: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办学条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管理等🎅。
(二)新办专业检查。委托有关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𓀆,包括:专业建设情况、基本办学条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等。
(三)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重点对2006-2011年获得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检查🔉,包括:(1)项目管理情况。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和预期效益实现情况等🚮。(2)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无专账核算👩🏻🚒;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并到位;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等👑。(3)设备采购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备采购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职院校应按本通知和附件2要求开展自查,撰写相关自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一式3份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材料发至kai1638@163.com🤼♂️👰🏻。
(二)各高职院校在自查及专家组进校检查期间🙍,应遵守纪律🍲,注重实效🧞♂️,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和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三)有关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家组成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要求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查阅下载。联系人🤙🧘:杨开亮🟥、张坚雄,电话👈🏻:(020)37627703、37627715🌍。
附件:1.2012年高职院校教学工作检查安排
2.2012年高职院校教学工作检查材料
3.教学工作检查联系人表 附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