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沐鸣🕜🐲: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沐鸣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有关要求,决定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现将《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申报工作中所有纸质材料请寄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培养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联系人:王克杰,电话:010-66096906🏋🏻,电子信箱:peiyangchu@moe.edu.cn⛺️。
附件: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