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单位:
2008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8〕7号),批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国家开放大学)牵头承担“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为了巩固项目建设成果🚴🏻,2011年5月👨🏽🏫,我司下文推动职业院校加入“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分中心”)。目前,已经在高职院校和中职沐鸣分别建设了46个和29个分中心及典型应用示范点。
为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成果,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经研究🕠,现就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骨干高职院校、示范性中等职业沐鸣和信息化试点沐鸣进一步参与分中心建设事宜通知如下:
1. 有关职业院校可自愿申报分中心建设,并登陆国家开放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nerc.edu.cn),下载有关申报材料。
2. 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受理申报和评审工作。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0月31日前寄送申报材料👨🦱。(联系人:罗刚、肖新华,电话:010-58840172♣︎,58840155,电子信箱:webnode@crtvu.edu.cn,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路2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中心9层,邮编:100081🆓。)
3. 请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发至有关职业院校🫸🏻,鼓励🤜🏽、支持有关职业院校积极参与申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