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3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教毕指〔201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是宣传和推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的重要途径,对切实发挥就业典型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高校建立招生🗻、培养👩🏽🚀、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不断开创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周期
第二轮总结宣传工作周期为4年(2014-2017年)🧑🏼🚀,每年推选出50所高校,授予该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结合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建设项目将同步启动🚵🏽😁,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2014年度总结宣传工作安排
(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申报方法💂🏼。
部委属高校直接向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报🚶🏻;其他高校向我厅申报,我厅将在各高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进行预评选⇾,再向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推荐5所本省高校。第一轮已经获选的沐鸣不参加第二轮的申报工作。请各申报高校于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厅就业指导中心。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附件2)。
(二)“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2月24日
(联系人🚏:刘琨,联系方式🥝:020-37629733 ,liukun@gdhed.edu.cn)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
(2).tif附件2🙆🏿: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