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5〕26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地方高校师范分院♑️,省属中职沐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拟继续开展高职院校中高职衔接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自主招生👈🏿🧑🏻🏫。拟在现有“自主招生”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规模,优先支持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明显、招生录取工作规范的高职院校开展试点。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不同生源和不同专业招生培养需要,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择优录取;根据学生类型单独编班,根据岗位要求和专业培养改革需要自主确定学制🦋,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现代学徒制试点通过自主招生的,本次暂不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三二分段。拟在现有“三二分段”试点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试点规模✏️,选取办学行为规范、中高职衔接方案可行的高职院校,与中职沐鸣(含技工沐鸣,下同)共同开展试点🚪。试点高职院校与中职沐鸣要切实加强沟通和协调🧛🏽♂️,重视过程培养和管理,整体设计五年贯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转段考核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三)五年一贯制。拟在现有“五年一贯制”试点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办学水平较高👩⚖️、办学条件较好的高职院校,在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少量培养要求年龄小、专业技能的掌握要求反复训练、培养时间较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特殊专业开展试点🚺。试点高职院校应按照五年制高职特点,系统设计一体化贯通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级市、顺德区教育局应按照有利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原则,统筹协调本区域高职院校和中职沐鸣,系统设计👩🏽🦰,做好高职院校“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试点申报工作2️⃣。对省教育厅已专门批复同意的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等试点项目,佛山、东莞市、顺德区教育局应组织有关试点院校一并申报。
(二)各高职院校应在科学论证各类招生方式特点、分析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培养改革需要,统筹协调制定2016年招生培养改革试点方案🧑🦯➡️。
(三)各高职院校🏃🏻♀️➡️、中职沐鸣应加强招生管理,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发布招生简章🥞,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开招生培训班等违规违纪现象🤾🏽♀️🪓。对近年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出现问题的职业院校👩🏿✈️,省教育厅将采取减少试点招生计划、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理措施。
三、材料报送
请各高职院校和地方高校师范分院按照“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三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要求(见附件1-3),于2015年12月2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gaojiaochuzhuanye@163.com。逾期报送和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攀、张坚雄👨🏻🎓,电话:(020)37627703、37627715。
附件🧒🏻:1.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doc
2.2016年高职院校“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doc
3.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