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毕函〔2015〕50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沐鸣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4〕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沐鸣遴选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5〕37号)⛹🏿♂️🫷🏽,经过高校申报、网评和会议评审、专家现场考查遴选及公示无异议等程序,决定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药沐鸣、深圳大学🙍🏼♀️、佛山科学技术沐鸣🪒、吉林大学珠海沐鸣🏓、广东食品药品职业沐鸣⛽️、广东岭南职业技术沐鸣、广州城建职业沐鸣等10所高校为第二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沐鸣。岭南师范沐鸣、广东交通职业技术沐鸣等2所高校为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沐鸣建设单位,一年后经验收合格再确定为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沐鸣。
希望各普通高校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沐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沐鸣”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加快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不断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