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助办函〔2018〕50号
各普通高校(不含部委属和深圳市属高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为做好今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10月14日前,高校组织学生申请🥫、校内审核、公示结果🏆。
10月15日-10月17日🧑🏿🏫🤹🏽♂️,高校报送评审结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省教育厅助学办初审😤。
10月26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审核高校报送材料。
10月31日前🧛🏻♀️,省教育厅将审核结果报送教育部🫷🏻。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10月14日前,高校组织学生申请👰🏼♂️、校内审核、公示结果。
10月15日-10月17日,高校报送评审结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省教育厅初审高校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11月9日前,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批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10月22日前🧖🏼♀️,省教育厅下达国家助学金名额。
10月30日前,高校组织学生申请、校内审核↪️、公示结果。
10月31日-11月5日,高校报送评审结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省教育厅初审高校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纸质版和excel电子表格)🍺😢。
3.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份首页右上角写上与初审名单表一致的序号)(附件2)(纸质版)。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扫描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excel电子表格)。
4.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扫描版,审批表填写和扫描要求见附件4)。
(三)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扫描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分档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18-2019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附件5)(excel电子表格)。
三、其他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各高校要按照《关于下达2018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213号)中下达的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习成绩排名不应低于前50%,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提高要求🦴。另外,2018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在完成本年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分配👨🍳,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评选出受助学生。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公示等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采取公开演讲等方式。各高校要按照要求,及时发放奖助学金。
(二)按时报送材料🖐🏻。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同时请各高校填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6)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材料报送时间和报送质量将作为2018年度学生资助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张佩恩、潘子君⇾、朱顺平,电话🧑🏻🎤:020-37629503,37628713(传真)
电子邮箱👱🏼♂️:gdzxzxgx@gdedu.gov.cn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805室
邮编:510080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18-2019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6.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联系表
点此下载👳🏼♂️:附件1-6.zip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