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有关精神🕸👯,为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管理制度,实现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我厅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yangyw1112@126.com👩🏿⚖️。
2.来函请寄2️⃣: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1112(室)(邮编👊🏽:510080)
电子邮件及来函请注明“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