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经沐鸣申报🫛、评前公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网络评审👨🏽🚒、集中评议等环节,拟确定165项成果为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获奖成果(见附件1-3)。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1月21日至2月15日,共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清晰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7629455、37626936,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职终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1: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pdf
附件2👱🏻♀️: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pdf
附件3🌲:2021年终身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1月21日